
雨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倩)为切实强化《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不断提升刑法的社会知晓度,近日,雨湖区应急管理局深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条文共三大方面的五处修改,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宣传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要意义,解读了修正案中“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三项多发易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及刑事责任追究规定。同时,积极倡导生产经营单位增强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性,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在下步工作中,雨湖区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并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编:易阳思
来源:雨湖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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